文 法治日報-法人雜志 全媒體記者 何睿 整理
據中國經濟網報道,去年初落馬的交通銀行發展研究部原總經理李楊勇,近日等來了一審宣判。
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,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,李楊勇犯受賄罪,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。
判決書同時披露,2001年至2017年間,李楊勇利用其擔任交行武漢分行行長、南昌分行行長、交行湖北省分行行長等職務便利,為多家公司在獲取銀行貸款、承接工程、銷售房產等事項中提供幫助,非法收受個人給予的財物折人民幣合共計3142.93萬元。
受賄方式花樣百出
判決書顯示,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,2001年至2017年,李楊勇利用職務便利,為馬某、高某、金某等人經營的公司在獲取銀行貸款、承接工程、銷售房產等事項中提供幫助,非法收受上述個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142.9267萬元。
2001年至2015年,李楊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馬某實際控制或參與經營多家公司在獲取交通銀行貸款、承接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裝修工程等事項中提供幫助。李楊勇從中收受馬某給予的價值542.9725萬元的一套商鋪。該房產由他人代持,截至案發時,已支付首付款、貸款本金、利息共計484.8萬余元,尚有124.2萬余元貸款本金未還清。
此外,李楊勇分別收受馬某以打高爾夫球輸球、親屬過世、境外考察等名義給予的現金30萬元、5萬元、美元1萬元。
“我逢年過節都會給李楊勇送1萬港幣的紅包。從2010年開始,我經常以打高爾夫輸球的方式送給他錢,合計送了10萬元?!?金某供述稱。
而據高某供述,其每年春節也會送給李楊勇1萬元紅包,合計送了9萬元;以打高爾夫輸球的方式送給李楊勇至少30萬元;李楊勇去巴西考察前,他送給李楊勇5000美元;去廣州看望李楊勇時送了2萬元。
不信組織信“大師”
公開資料顯示,李楊勇在交行體系內擁有近30年的履歷。1988年5月,李楊勇進入交行武漢分行工作。經過10余年的打拼,李楊勇于1999年出任交行武漢分行營業部總經理,并在2002年升任武漢分行副行長。2005年10月至2017年5月期間,李楊勇先后擔任交行南昌分行行長、武漢分行(2008年12月更名為湖北省分行)行長、廣東省分行行長等職務。此后,李楊勇轉任交行發展研究部總經理直至被查。
2019年1月16日深夜,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,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銀行紀檢監察組、上海市紀委監委消息,交通銀行發展研究部總經理李楊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。
通報顯示,李楊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,對抗組織審查,搞迷信活動;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收受禮品禮金,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宴請、旅游、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;違反組織紀律,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,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;違反廉潔紀律,長期收受他人財物,無償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轎車、房屋裝修等服務;違反工作紀律,干預和插手金融信貸業務、基建裝修工程等項目招投標,打探和泄露有關紀律審查內容;違反生活紀律。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,涉嫌受賄犯罪。
通報同時指出,李楊勇身為中管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,理想信念喪失,毫無“四個意識”,不信馬列信鬼神,不信組織信“大師”;“靠金融吃金融”,利用手中掌握的金融資源謀取私利;與不法商人“親而不清”,甘于被“圍獵”;生活腐化,道德敗壞。
反腐高壓下供述罪行
2019年1月15日,李楊勇被上海市監察委員會采取留置措施。在接受調查期間,李楊勇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。案發后,監察機關查封了相關涉案房產,李楊勇及家屬等人退繳贓款共計1450萬余元、港幣10萬元。法院審理期間,李楊勇家屬退繳贓款670.17萬元。
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李楊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142萬余元,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,且數額特別巨大。最終,法院一審判決李楊勇有期徒刑13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。